案件資料
文件編號 | anti-elab-26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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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 | DCCC203/2021 |
裁判官/法官 | 謝沈智慧 |
法院 |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|
裁決 | 罪成 |
控罪 | 暴動 |
判刑 | 監禁 |
涉事日期 | 2019-11-18 |
涉事地點 | 理大 |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|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 |
判刑理由書 | 查看 |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| 判詞指出,2019年11月17至18日,理工大學及其外圍持續暴動,示威者組織設路障、投擲汽油彈及弓箭,與警方多次對峙。被告及其他約100人於11月18日試圖從暢運道入口突圍,期間向警務人員投擲汽油彈及射箭,最終被捕,並承認暴動罪(交替控罪4)。</p><p>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19條,暴動最高刑期10年;上訴庭指引將刑期起點訂為6年,若涉嚴重財產損毀或人員受傷可增至6年起;認罪最高可減至四分之一。</p><p>法官考量暴動具組織及預謀、參與人數約100人、使用汽油彈與弓箭、持續逾7日並對公共秩序造成嚴重影響;被告屬群眾一員,無領導角色但參與暴力,且曾於10月暴動案有前科,屬加刑因素;認罪扣減後確定本案刑期52月,再酌減後定為24月。</p><p>法官強調暴動罪須予以懲罰及阻嚇,維護法治及公眾安全;被告之認罪態度屬減刑因素,其家庭背景及政治理念非減刑事由,故僅限度扣減刑期。</p><p>被告最終被判監禁24個月,與先前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分期執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