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資料
| 文件編號 | anti-elab-2679 |
|---|---|
| 案件編號 | DCCC203/2021 |
| 裁判官/法官 | 謝沈智慧 |
| 法院 |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|
| 裁決 | 罪成 |
| 控罪 | 暴動 |
| 判刑 | 監禁 |
| 涉事日期 | 2019-11-18 |
| 涉事地點 | 理大 |
| 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|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 |
| 判刑理由書 | 查看 |
| 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| 判詞指出,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,連同約一百名示威者試圖從警方封鎖區突圍逃走,期間使用弓箭、汽油彈及磚塊等武器,與警方防線發生衝突。該行動屬於持續逾七日的理大暴動一部份,示威者期間佔據校園、設置路障並嚴重破壞設施,警方多次發出警告並最終展開拘捕行動,因而被告於衝突中被截停拘捕並承認暴動罪交替控罪。</p><p>暴動罪最高刑期為十年監禁,上訴法庭確立量刑起點為五至六年監禁,若情節特別嚴重或涉及重大損毀/傷亡者,起點可增至六年以上,判刑以懲罰和阻嚇為旨。</p><p>被告參與有組織、預謀且持續逾七日的暴動,與群體共同使用武器對抗警方,雖無領導角色但協助群體犯罪;另曾有暴動定罪,屬加刑因素;及早認罪獲減刑後仍需兼顧嚴重性。</p><p>法庭認為須對暴動參與者施以具強大阻嚇力的刑罰,以維護法治和社會秩序,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,量刑必須堅決且合理回應被告累犯及社會影響。</p><p>被告被判處二十四個月監禁,須與其於先前案號DCCC 410/2020及35/2021之刑期分期執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