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i-elab-2681 DCCC203/2021 暴動

文件編號:

anti-elab-2681

案件編號:

DCCC203/2021

控罪:

暴動

涉事日期 :

2019-11-18

涉事地點 :

理大

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為準

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
判刑理由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刑理由書為準

判詞指出,2019年11月初網上呼籲三罷後,大批示威者進入九龍理工大學校園,設路障、檢查站並破壞設施,與警方對峙多日。2019年11月18日,被告作為約100人突圍隊伍一員,於暢運道開傘組陣,向警方投擲汽油彈、磚塊及射箭,試圖突破封鎖線,最終在南橋被警方制服並逮捕。

最高刑期十年,依判例基準,暴動罪量刑以懲罰及阻嚇為主,起點五至六年,若涉及預謀、組織、武器使用或嚴重破壞,可提升至六年半以上;先前暴動定罪則為加重因素。

本案暴動屬有組織預謀,持續逾一周,示威者設路障對抗警方,使用汽油彈、弓箭等武器,嚴重干擾交通及破壞公共設施,對社會秩序構成重大威脅;被告為核心突圍成員,除認罪減刑外無其他可資考量的減刑因素,故需維持具足夠阻嚇力的刑罰。

法官認為,須重視集體暴力的危害性,對每位參與者嚴懲以儆效尤;被告雖非領導者,但與群體共同行動,須承擔相應刑責,不宜再行酌減。

綜合考量後,被告因暴動罪成,判處監禁24個月,並與先前暴動定罪案件分期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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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資料

文件編號 anti-elab-2681
案件編號 DCCC203/2021
裁判官/法官 謝沈智慧
法院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
裁決 罪成
控罪 暴動
判刑 監禁
涉事日期 2019-11-18
涉事地點 理大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判刑理由書 查看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判詞指出,2019年11月初網上呼籲三罷後,大批示威者進入九龍理工大學校園,設路障、檢查站並破壞設施,與警方對峙多日。2019年11月18日,被告作為約100人突圍隊伍一員,於暢運道開傘組陣,向警方投擲汽油彈、磚塊及射箭,試圖突破封鎖線,最終在南橋被警方制服並逮捕。</p><p>最高刑期十年,依判例基準,暴動罪量刑以懲罰及阻嚇為主,起點五至六年,若涉及預謀、組織、武器使用或嚴重破壞,可提升至六年半以上;先前暴動定罪則為加重因素。</p><p>本案暴動屬有組織預謀,持續逾一周,示威者設路障對抗警方,使用汽油彈、弓箭等武器,嚴重干擾交通及破壞公共設施,對社會秩序構成重大威脅;被告為核心突圍成員,除認罪減刑外無其他可資考量的減刑因素,故需維持具足夠阻嚇力的刑罰。</p><p>法官認為,須重視集體暴力的危害性,對每位參與者嚴懲以儆效尤;被告雖非領導者,但與群體共同行動,須承擔相應刑責,不宜再行酌減。</p><p>綜合考量後,被告因暴動罪成,判處監禁24個月,並與先前暴動定罪案件分期執行。

裁判官/法官:

謝沈智慧

法院:

區域法院第廿三庭

認罪:

沒有

罪成:

罪成

判刑:

監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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