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資料
文件編號 | anti-elab-268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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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 | DCCC203/2021 |
裁判官/法官 | 謝沈智慧 |
法院 |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|
裁決 | 罪成 |
控罪 | 暴動 |
判刑 | 監禁 |
涉事日期 | 2019-11-18 |
涉事地點 | 理大 |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|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 |
判刑理由書 | 查看 |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| 判詞指出,第六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,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,與約100人組成方陣,投擲汽油彈、射箭及拋擲硬物,與警方對峙,並在警方封鎖前進入校園後嘗試突圍逃走,被當場拘捕。</p><p>暴動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,上訴庭指量刑應考慮預謀性、參與人數、武器使用、持續時間、破壞程度等,並以懲罰及阻嚇為主旨,通常起點為5至6年。</p><p>被告參與有組織及預謀的理大暴動,約100人行動並動用汽油彈及弓箭,且曾於10月涉暴動被捕,構成加刑因素;因及時認罪,獲最高認罪扣減,由78個月下調至52個月,再考慮與既往案件分期執行,本案定為24個月。</p><p>法官認為理大暴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執法者安全,必須施以具阻嚇性的刑罰,惟被告無領導或實質暴力行為,僅就認罪予以扣減,其他背景及理念不構成減刑。</p><p>被告因暴動罪被判監24個月,與先前判刑分期執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