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i-elab-2682 DCCC203/2021 暴動

文件編號:

anti-elab-2682

案件編號:

DCCC203/2021

控罪:

暴動

涉事日期 :

2019-11-18

涉事地點 :

理大

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為準

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
判刑理由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刑理由書為準

判詞指出,第六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,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,與約100人組成方陣,投擲汽油彈、射箭及拋擲硬物,與警方對峙,並在警方封鎖前進入校園後嘗試突圍逃走,被當場拘捕。

暴動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,上訴庭指量刑應考慮預謀性、參與人數、武器使用、持續時間、破壞程度等,並以懲罰及阻嚇為主旨,通常起點為5至6年。

被告參與有組織及預謀的理大暴動,約100人行動並動用汽油彈及弓箭,且曾於10月涉暴動被捕,構成加刑因素;因及時認罪,獲最高認罪扣減,由78個月下調至52個月,再考慮與既往案件分期執行,本案定為24個月。

法官認為理大暴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執法者安全,必須施以具阻嚇性的刑罰,惟被告無領導或實質暴力行為,僅就認罪予以扣減,其他背景及理念不構成減刑。

被告因暴動罪被判監24個月,與先前判刑分期執行。

查看完整判刑理由書

案件資料

文件編號 anti-elab-2682
案件編號 DCCC203/2021
裁判官/法官 謝沈智慧
法院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
裁決 罪成
控罪 暴動
判刑 監禁
涉事日期 2019-11-18
涉事地點 理大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判刑理由書 查看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判詞指出,第六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,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一帶,與約100人組成方陣,投擲汽油彈、射箭及拋擲硬物,與警方對峙,並在警方封鎖前進入校園後嘗試突圍逃走,被當場拘捕。</p><p>暴動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,上訴庭指量刑應考慮預謀性、參與人數、武器使用、持續時間、破壞程度等,並以懲罰及阻嚇為主旨,通常起點為5至6年。</p><p>被告參與有組織及預謀的理大暴動,約100人行動並動用汽油彈及弓箭,且曾於10月涉暴動被捕,構成加刑因素;因及時認罪,獲最高認罪扣減,由78個月下調至52個月,再考慮與既往案件分期執行,本案定為24個月。</p><p>法官認為理大暴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執法者安全,必須施以具阻嚇性的刑罰,惟被告無領導或實質暴力行為,僅就認罪予以扣減,其他背景及理念不構成減刑。</p><p>被告因暴動罪被判監24個月,與先前判刑分期執行。

裁判官/法官:

謝沈智慧

法院:

區域法院第廿三庭

認罪:

沒有

罪成:

罪成

判刑:

監禁

相近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