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i-elab-269 DCCC893/2019 非法集結

文件編號:

anti-elab-269

案件編號:

DCCC893/2019

控罪:

非法集結

涉事日期 :

2019-07-07

涉事地點 :

旺角

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為準

判詞指出,2019年7月7日傍晚於尖沙咀合法示威結束後,示威人士遊行至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,將一名約30歲女子(下稱“X”)誤認為臥底女警並圍堵,十多人先後參與將其箝制、按壓,並強行要求交出及刪除手機拍攝的示威片段。期間,第一被告在箝制X時以手觸及其乳房及用下體抵著其臀部,第二被告呼喊組成人鏈並以身體阻擋其去路,第三被告與他人合力拉扯其手腳並多次勸其交手機供查證。X掙扎求救後獲脫困,事後證實四肢多處瘀傷、右眼腫痛。控方依網媒錄影、閉路電視、八達通紀錄及DNA檢驗等證據,指三被告涉猥褻侵犯、非法禁錮及非法集結,法庭認定證據充足。

依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22(1)條、普通法非法禁錮罪、《公安條例》第18條及相關判例指引量刑。

被告人等非法使用暴力禁錮並猥褻侵犯受害人,侵害其身體及尊嚴,嚴重損害社會安寧及法治秩序,須予懲戒及警示。

法官認為被告行為非正當執法,屬夥同犯罪,觸及敏感部位的動作達猥褻程度,對受害人及社會秩序構成嚴重威脅。

三名被告人就有關控罪均被裁定罪名成立,法院將於另期量刑聆訊宣讀刑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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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刑理由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刑理由書為準

沒有判刑理由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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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資料

文件編號 anti-elab-269
案件編號 DCCC893/2019
裁判官/法官 練錦鴻
法院 區院
是否認罪 不認罪
裁決 罪成
控罪 非法集結
判刑 判囚
涉事日期 2019-07-07
涉事地點 旺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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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判詞指出,2019年7月7日傍晚於尖沙咀合法示威結束後,示威人士遊行至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山東街交界,將一名約30歲女子(下稱“X”)誤認為臥底女警並圍堵,十多人先後參與將其箝制、按壓,並強行要求交出及刪除手機拍攝的示威片段。期間,第一被告在箝制X時以手觸及其乳房及用下體抵著其臀部,第二被告呼喊組成人鏈並以身體阻擋其去路,第三被告與他人合力拉扯其手腳並多次勸其交手機供查證。X掙扎求救後獲脫困,事後證實四肢多處瘀傷、右眼腫痛。控方依網媒錄影、閉路電視、八達通紀錄及DNA檢驗等證據,指三被告涉猥褻侵犯、非法禁錮及非法集結,法庭認定證據充足。</p><p>依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22(1)條、普通法非法禁錮罪、《公安條例》第18條及相關判例指引量刑。</p><p>被告人等非法使用暴力禁錮並猥褻侵犯受害人,侵害其身體及尊嚴,嚴重損害社會安寧及法治秩序,須予懲戒及警示。</p><p>法官認為被告行為非正當執法,屬夥同犯罪,觸及敏感部位的動作達猥褻程度,對受害人及社會秩序構成嚴重威脅。</p><p>三名被告人就有關控罪均被裁定罪名成立,法院將於另期量刑聆訊宣讀刑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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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沒有判刑理由書。

裁判官/法官:

練錦鴻

法院:

區院

認罪:

不認罪

罪成:

罪成

判刑:

判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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