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資料
文件編號 | anti-elab-288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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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 | DCCC431/2020 |
裁判官/法官 | 李俊文 |
法院 | 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|
是否認罪 | 認罪 |
裁決 | 罪成 |
控罪 | 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|
判刑 | 監禁 |
涉事日期 | 2019-10-13 |
涉事地點 | 將軍澳 |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|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 |
判刑理由書 | 查看 |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| 判詞指出,2019年10月13日約19時,兩名便裝警員在將軍澳唐明街一帶執勤,其中一人(PW1)被30至40人包圍,包括被告一至被告六,強迫脫罩,並以拉扯、搶奪等方式非法禁錮。PW1避至位置B和位置C時,亦遭多人以錘子、雨傘及拳腳襲擊並受重傷,其同袍PW2救援時亦被毆打。警方於案發後調查閉路電視,陸續拘捕被告。</p><p>本案暴動量刑基準3年,非法集結10個月,非法禁錮12個月,有意圖致嚴重傷害36個月,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20個月,使用蒙面物品1個月。</p><p>法官考量對執勤警員施暴的即場即興性、人數規模及使用武器之嚴重性,加以非法禁錮及傷人情節加重量刑,並依被告認罪態度、個人背景及延緩審訊等情節酌情減刑。</p><p>法官嚴厲譴責攻擊警員之行為,同時體恤被告認罪後真誠悔悟、家屬撫養責任及案發至今時隔四年所受壓力,予以適度減刑。</p><p>被告一三罪同期執行,共判30個月有期徒刑;被告二因非法集結判7個月;被告三兩罪同期執行,共判10個月;被告四兩罪同期執行,共判27個月;被告五四罪同期執行,共判37個月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