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資料
文件編號 | anti-elab-297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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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 | DCCC189/2021 |
裁判官/法官 | 姚勳智 |
法院 |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|
裁決 | 罪成 |
控罪 | 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|
判刑 | 監禁 |
涉事日期 | 2020-07-01 |
涉事地點 | 銅鑼灣 |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|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 |
判刑理由書 | 查看 |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| 判詞指出,2020年7月1日約300名示威者在銅鑼灣高士威道進行未經批准集結,架設磚頭、鐵欄及雪糕筒等路障,並高呼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等口號。被告持黑傘參與築路障,警方展示藍旗警告後展開掃蕩。被告在逃跑過程中被警員制服,因激烈掙扎抗拒拘捕,混亂中警員又被示威者襲擊並以折疊刀刺傷。事件經媒體廣泛報道,最終被告承認暴動及抗拒執法兩項罪名。</p><p>參考上訴庭案例及本案大規模暴動、持續時間及警員重傷情節,將暴動罪及抗拒執法罪的量刑起點訂於監禁4至5年或以上。</p><p>被告主動築路障及抗拒拘捕,惟犯案時僅17歲、無前科,且坦白認罪、節省司法資源,考慮其更生潛力及正面教導所報告,宜採取教導所處遇。</p><p>被告年輕且參與程度雖高,但更生與社會復歸需優先,教導所為適切量刑選擇。</p><p>被告因暴動及抗拒執法兩項罪名,共同判處在教導所服教導處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