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i-elab-3005 DCCC189/2021 暴動

文件編號:

anti-elab-3005

案件編號:

DCCC189/2021

控罪:

暴動

涉事日期 :

2020-07-01

涉事地點 :

銅鑼灣

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為準

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
判刑理由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刑理由書為準

判詞指出,被告於2020年7月1日下午在銅鑼灣與約300名示威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架設磚頭、鐵欄及雪糕筒等路障,並高呼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等口號。警方展示藍旗警告後展開掃蕩及拘捕行動,被告持傘逃跑並在被捕時激烈掙扎,混亂中造成警員受傷。案件由公開及閉路電視影像廣泛記錄。

參照《公安條例》暴動罪及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抗拒警務人員條文,並遵循上訴法院在相關暴動案中有關規模、人數、武器使用及警告無效等量刑指引。

被告主動架設路障且抗拒合法拘捕;本暴動涉逾300人、歷時逾十分鐘,對公共秩序及道路使用者造成嚴重干擾;拘捕期間警方人員受重傷,需嚴懲以示阻嚇與維護法紀。

考量被告在案發時年僅17歲、無前科、認罪態度良好及有教導所報告支持重塑,但仍須兼顧懲戒與教育,刑罰與矯教並重。

法官遂將被告在兩項控罪下合併判處送往教導所接受教導。

查看完整判刑理由書

案件資料

文件編號 anti-elab-3005
案件編號 DCCC189/2021
裁判官/法官 姚勳智
法院 區域法院第廿八庭
是否認罪 認罪
裁決 罪成
控罪 暴動
判刑 教導所
涉事日期 2020-07-01
涉事地點 銅鑼灣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判刑理由書 查看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判詞指出,被告於2020年7月1日下午在銅鑼灣與約300名示威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架設磚頭、鐵欄及雪糕筒等路障,並高呼「光復香港,時代革命」等口號。警方展示藍旗警告後展開掃蕩及拘捕行動,被告持傘逃跑並在被捕時激烈掙扎,混亂中造成警員受傷。案件由公開及閉路電視影像廣泛記錄。</p><p>參照《公安條例》暴動罪及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抗拒警務人員條文,並遵循上訴法院在相關暴動案中有關規模、人數、武器使用及警告無效等量刑指引。</p><p>被告主動架設路障且抗拒合法拘捕;本暴動涉逾300人、歷時逾十分鐘,對公共秩序及道路使用者造成嚴重干擾;拘捕期間警方人員受重傷,需嚴懲以示阻嚇與維護法紀。</p><p>考量被告在案發時年僅17歲、無前科、認罪態度良好及有教導所報告支持重塑,但仍須兼顧懲戒與教育,刑罰與矯教並重。</p><p>法官遂將被告在兩項控罪下合併判處送往教導所接受教導。

裁判官/法官:

姚勳智

法院:

區域法院第廿八庭

認罪:

認罪

罪成:

罪成

判刑:

教導所

相近案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