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資料
文件編號 | anti-elab-3017 |
---|---|
案件編號 | DCCC665/2020 |
裁判官/法官 | 葉啓亮 |
法院 | 區域法院第卅一庭 |
裁決 | 罪成 |
控罪 | 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|
判刑 | 監禁 |
涉事日期 | 2019-12-22 |
涉事地點 | 中環 |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|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 |
判刑理由書 | 查看 |
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| 判詞指出,2019年12月22日中環愛丁堡廣場一場獲發「不反對通知書」的集會演變為暴動,參與者以雜物及肢體攻擊警員。兩名被告置身前排,第三被告踢警,第一被告拉扯協助其逃脫。經審訊後,兩被告暴動罪名成立。</p><p>依據上訴庭「暴動」罪判刑原則,強調公共秩序維護及阻嚇;襲警罪無固定指引,一般判即時監禁;協助罪犯罪最高十年,按案情裁量。</p><p>此案突發、規模小、歷時約二十分鐘,暴力程度雖較輕微卻有雜物及胡椒噴霧攻擊;第三被告從後踢警,第一被告助其脫逃,屬加重因素;被告就襲警及協助罪提早認罪,獲減刑後,以45個月監禁量「暴動」罪,以9周量襲警及協助罪。</p><p>法庭認為兩被告非主導,行為屬一時衝動,然已加劇暴力並破壞社會安寧;基於懲罰與阻嚇需兼顧,無額外減刑。</p><p>兩名被告就「暴動」罪各被判處監禁三年九個月,即時執行,並與各自襲警或協助罪九星期刑期同期執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