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i-elab-970 DCCC813/2019 暴動

文件編號:

anti-elab-970

案件編號:

DCCC813/2019

控罪:

暴動

涉事日期 :

2019-07-14

涉事地點 :

沙田

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為準

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
判刑理由書撮要(由AI生成)

以下撮要以AI生成及/或翻譯,內容以原來的判刑理由書為準

判決書指出,三人(稱為被告),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第三層參與了兩場即興暴動.第一次暴動在398號舖外,一名便衣警員被包圍,反覆遭到拳打,腳踢,並以雨傘和硬物刺擊,導致嚴重面部骨折及視力受損.約兩分鐘後,第二場暴動在383號舖外爆發,另一名警員被追逐,踢落扶手電梯,並遭雨傘及鈍器襲擊,造成頭皮撕裂及瘀傷.三名被告全部對第一次暴動罪名認罪,兩名被告亦對第二次暴動罪名認罪;嚴重身體傷害罪名則存檔候後續指示.

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,暴動的最高刑罰為十年監禁.法官確認,雖然和平集會受憲法保障,但參與暴力構成非法活動,須予以法律制裁.量刑必須著重一般及特別威懾,以維持公共秩序及法治,因此對於暴力群體騷亂,判處即時監禁不可避免.

法官認為,儘管兩場暴動持續時間短且在室內發生,但其殘酷程度極高—包括以人鏈組織準備,使用保護裝備,以及對持盾警員進行猛烈攻擊.第一名警員遭受改變一生的面部骨折及視力受損,而第二名警員則因旁觀者介入而僥倖免於更嚴重的傷害.雖然提出了悔意,年輕,無犯罪記錄及社區服務等求情因素,但在遏止集體暴力的公共利益面前,這些因素很少被賦予權重.當局強調,暴動中個別行為的嚴重性源自於群體的非法目的,不能孤立評估.

法官認為,量刑須具足夠懲罰性和威懾性,以表明對暴力暴動決不容忍.他為第一次暴動的參與確立了五年監禁的起點,為第二次暴動則確立了六年監禁的起點,以反映兩名被告重返暴力行為的決定.他對提早認罪的被告給予三分之一全額減刑,產生了調整後的刑期.法官指出,相比於維護公共秩序和發出對群體騷亂的明確警告,個人情況,康復前景及一時衝動的動機均屬次要.

法官在提早認罪後給予全額三分之一折扣,對第一及第二名被告分別判處四年監禁,對第三名被告判處三年四個月監禁,刑期並行執行. (由AI從英文翻譯成中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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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資料

文件編號 anti-elab-970
案件編號 DCCC813/2019
裁判官/法官 胡雅文
法院 區院
是否認罪 認罪
裁決 罪成
控罪 暴動
判刑 判囚
涉事日期 2019-07-14
涉事地點 沙田
判決理由書(AI撮要) 沒有判決理由書/裁決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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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刑理由書(AI撮要) 判決書指出,三人(稱為被告),於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第三層參與了兩場即興暴動.第一次暴動在398號舖外,一名便衣警員被包圍,反覆遭到拳打,腳踢,並以雨傘和硬物刺擊,導致嚴重面部骨折及視力受損.約兩分鐘後,第二場暴動在383號舖外爆發,另一名警員被追逐,踢落扶手電梯,並遭雨傘及鈍器襲擊,造成頭皮撕裂及瘀傷.三名被告全部對第一次暴動罪名認罪,兩名被告亦對第二次暴動罪名認罪;嚴重身體傷害罪名則存檔候後續指示.</p><p>根據公安條例第19條,暴動的最高刑罰為十年監禁.法官確認,雖然和平集會受憲法保障,但參與暴力構成非法活動,須予以法律制裁.量刑必須著重一般及特別威懾,以維持公共秩序及法治,因此對於暴力群體騷亂,判處即時監禁不可避免.</p><p>法官認為,儘管兩場暴動持續時間短且在室內發生,但其殘酷程度極高—包括以人鏈組織準備,使用保護裝備,以及對持盾警員進行猛烈攻擊.第一名警員遭受改變一生的面部骨折及視力受損,而第二名警員則因旁觀者介入而僥倖免於更嚴重的傷害.雖然提出了悔意,年輕,無犯罪記錄及社區服務等求情因素,但在遏止集體暴力的公共利益面前,這些因素很少被賦予權重.當局強調,暴動中個別行為的嚴重性源自於群體的非法目的,不能孤立評估.</p><p>法官認為,量刑須具足夠懲罰性和威懾性,以表明對暴力暴動決不容忍.他為第一次暴動的參與確立了五年監禁的起點,為第二次暴動則確立了六年監禁的起點,以反映兩名被告重返暴力行為的決定.他對提早認罪的被告給予三分之一全額減刑,產生了調整後的刑期.法官指出,相比於維護公共秩序和發出對群體騷亂的明確警告,個人情況,康復前景及一時衝動的動機均屬次要.</p><p>法官在提早認罪後給予全額三分之一折扣,對第一及第二名被告分別判處四年監禁,對第三名被告判處三年四個月監禁,刑期並行執行. (由AI從英文翻譯成中文)

裁判官/法官:

胡雅文

法院:

區院

認罪:

認罪

罪成:

罪成

判刑:

判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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